基金会2011年度年检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 创建于 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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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召开基金会2011年度年检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0年度年检工作情况,并对2011年度年检工作进行了介绍和部署。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几年我国基金会逐步成长壮大,主要表现在:

    ——数量持续稳定增长,整体规模逐步壮大。截至2011年底,我国基金会已发展到2500个,与2005年相比,6年间基金会的数量翻了一番多,平均年增长率达20%。目前全国基金会的总资产达604.2亿元,年度捐赠总收入337亿元,年度公益总支出256亿元。

    ——项目运作更加成熟,社会贡献不断增加。我国基金会开展的公益项目,涉及教育、社会福利、救灾救济、卫生健康、环保、法律、学术研讨和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其中用于救灾扶贫、社会福利、教育、医疗这4个最贴近民生领域的资金约占公益总支出的70%以上,受益对象主要是贫困的母亲、儿童、学生、失业者、残疾人、疾病患者等。

    ——内部治理不断完善,公开透明水平逐步提升。从年检的情况来看,97%的基金会都能够按照要求在民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我国基金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绝对数量、资产规模、筹资能力和项目运作方面,在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化程度、公信力建设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离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民众的期望也还有较大距离。

    会议指出,全国人大通过实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以专章形式阐述“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将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正式写进了纲要,明确了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方向和目标。目前,民政部正在修订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条例,扩大直接登记的范围,推动《慈善事业法》的制定工作,进一步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自律,进一步加强部门管理的联动机制建设,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尽快制定出台基金会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活动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制度。运用政策和资金手段引导基金会进入社会救助、灾害救援、社区服务、社会福利等更多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发展领域。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制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

    会议强调,要发挥政府监管、公众监督、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的作用。首先,要强化登记管理机关职能,加强日常监督、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和税收优惠资格审查等监管手段,实施精细化管理。其次,要推动社会公众对基金会的监督,继续推行信息公开,抓好现有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扩大基金会组织募捐、开展公益活动、财产管理等公众关心的信息公开程度,切实保障捐赠人的知情权,推动基金会公信力建设。第三,修订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基金会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运作和管理水平。第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基金会秘书长、专职工作人员、财务人员的培训,推动基金会的专业化发展。第五,指导成立基金会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合理调配行业资源,提高行业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