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获得2019年度和2018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完整名单: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6/t20200612_35311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