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帮助研究生更好地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领会,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升能力、增长才干,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提供资助,在中国科学院大学设立社会调查专项资金,支持学生利用课余及寒暑假时间,深入社会、深入基层,开展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等活动。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调查项目共有55个项目参加了中期评估,经评审,其中因个人原因取消4个项目,延期2个项目,其余项目有待继续深入调查、完善报告,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国科大学生处及基金会将于2016年3月组织进行2015年度研究生社会调查项目(见附件2)的结题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组在2016年3月1日前向学生处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请在报送材料的信封上注明“2015社会调查结题评估”字样,同时报送电子版。

    1.不少于1万字的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最终成果。结题报告中引用数据应以第一手调查资料为主,切忌材料的堆砌与空泛的议论。

    2.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后的结题项目决算清单(见附件4)。实际决算与预算不符时,需在项目决算清单中说明原因。

    3.在调查中采用的方法及产生的结论必须附上相应的原始材料佐证,如访谈提纲、调查问卷、调查问卷汇总统计结果,要求所用数据准确、资料翔实。

    二、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一次且不超过半年。

    三、社会调查专项中期评估合格的项目,基金会将核拨资助经费剩余的40%。资助经费拨入各单位账户后,由各有关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社会调查资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附件5)要求,社会调查专项的资助经费可用于开展社会调查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保险费等。核拨经费具体方式如下:

    1.获得资助的京外培养单位请在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中央(×××省、自治区、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寄至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办公楼229房间,戴虹收)。

    付款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

    收款项目: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资助款 

    2.京内培养单位和国科大校部项目直接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办理报销手续。报销的具体要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经费使用规定》(附件6)。

    四、项目结题评估后,国科大将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项目予以表彰。同时,有权将受资助的社会调查报告推荐给相关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机构,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

    联 系 人:郑丽萍

    联系方式:010-88256075,010-69671117

    E-mail: zhengliping@ucas.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2015年度中期评审结果

          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2015年度资助名单

          3.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结题报告

          4.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结题项目决算清单

          5.中国科学院大学社会调查资助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6.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经费使用规定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