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为了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促进青年学生志愿者活动创新发展,培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的志愿者队伍,2012年“中科院设计院志愿者基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设奖学校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在2012年6月—2013年5月期间开展的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活动项目。
二、资助名额及额度
2012年度暂定每个学校1.5万元人民币,资助项目数由各设奖学校核定。
三、申报及资助程序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志愿者活动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中科院设计院志愿者基金申报表》,报送所属学校主管部门;
2、设奖学校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及推荐资助的项目材料报送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以下称基金会);
3、基金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资助项目;
4、获资助项目完成后,项目申请者向基金会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请附活动照片,并注明该项目是由中科院设计院志愿者基金资助)及项目决算。
四、时间安排
1、2012年4月25日至5月10日,各设奖学校主管部门发布志愿者基金申报通知,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
2、2012年5月20日之前,各设奖学校将推荐资助志愿者活动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基金会;
3、2012年6月10日之前,基金会对各设奖学校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资助项目,向各设奖学校划拨资助款项。
五、报送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者填写《中科院设计院志愿者基金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学校主管部门需在相应位置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校主管部门填写《中科院设计院志愿者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3、学校主管部门填写《接受资助款项账号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4、各设奖学校在收到志愿者基金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基金会出具发票(发票付款单位: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
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中科院设计院志愿者基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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