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项目经费拨付及使用要求
1.承办单位是京区相关研究所的拨付方式
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通过支票向京区各研究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请相关研究所开具“中央(×××省、自治区、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付款单位: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收款项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术论坛项目资助款。请于2012年5月20日前携带开好的票据直接到基金会(地址:研究生院办公楼252)领取支票。
2.承办单位是京外相关培养单位的经费拨付方式
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通过银行转帐向京外相关培养单位拨付项目资助经费。请京外培养单位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收款单位信息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学位办/培养处,然后由学位办/培养处汇总后报至基金会,以便拨付经费。
请京外相关培养单位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中央(×××省、自治区、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付款单位: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收款项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术论坛项目资助款。寄至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办公楼252房间)。
学术论坛项目资助经费将一次性拨至获资助项目承办单位,由项目承办单位统一管理,经费的使用及监督须按照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
学术论坛一律冠名为“2012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术论坛”。
学术论坛项目须在2012年12月底之前实施完成。2013年1月5日前项目承办单位将总结报告及《2012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术论坛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总结中须说明学术论坛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包括时间、地点、承办单位、参与人数、收到论文篇数、目的意义以及经费支出明细等情况,由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实施实效进行评估。
联 系 人:赵苹
联系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公楼240房间)
邮政编码:100049
联系电话:010-88256234
传 真:010-88256234
附件:1.2012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术论坛项目批准资助名单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