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基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院(系):
一、组织与资助
2012年暑期学校/夏令营采取分地域、分学科申请承办、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拟资助10个京区、10个京外,共计20个暑期学校/夏令营。
10个京区的暑期学校/夏令营,原则上由研究生院直属院系牵头、相关培养单位参与,按照学科群组联合申请承办;10个京外的暑期学校/夏令营,可由教育基地,以及京外具有一定学科或地域覆盖面的部分培养单位合作申办。研究生院和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根据招收的学生规模、参与的研究所数和覆盖学科情况,审核确定给予每个暑期学校/夏令营的资助金额,最高资助15万元/个。
二、规模与形式
每个暑期学校/夏令营面向全国高等院校优秀本科生,参加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0人,时间为7-10天。
每个暑期学校/夏令营需综合考虑学科和地域的因素,需至少覆盖及受益三个以上的培养单位。
三、程序与要求
请欲申办的单位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暑期学校/夏令营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的电子版,以及经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培养处。
研究生院根据申办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单位及资助额度,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评审结果告知获资助的各承办单位。
暑期学校/夏令营项目执行须严格管理,实行定额资助,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及监督须按照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承办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实行项目预、决算制度。
暑期学校/夏令营项目执行完毕,承办单位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优秀承办单位予以表彰。
联 系 人:赵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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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