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基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中科院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大学合作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在2011年成功举办10个暑期学校/夏令营项目的基础上,2012年暑期学校/夏令营项目申办工作又将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资助

    2012年暑期学校/夏令营采取分地域、分学科申请承办、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拟资助10个京区、10个京外,共计20个暑期学校/夏令营。

    10个京区的暑期学校/夏令营,原则上由研究生院直属院系牵头、相关培养单位参与,按照学科群组联合申请承办;10个京外的暑期学校/夏令营,可由教育基地,以及京外具有一定学科或地域覆盖面的部分培养单位合作申办。研究生院和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根据招收的学生规模、参与的研究所数和覆盖学科情况,审核确定给予每个暑期学校/夏令营的资助金额,最高资助15万元/个。

    二、规模与形式

    每个暑期学校/夏令营面向全国高等院校优秀本科生,参加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0人,时间为7-10天。

    每个暑期学校/夏令营需综合考虑学科和地域的因素,需至少覆盖及受益三个以上的培养单位。

    三、程序与要求

    请欲申办的单位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暑期学校/夏令营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的电子版,以及经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培养处。

    研究生院根据申办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单位及资助额度,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评审结果告知获资助的各承办单位。

    暑期学校/夏令营项目执行须严格管理,实行定额资助,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及监督须按照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承办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实行项目预、决算制度。

    暑期学校/夏令营项目执行完毕,承办单位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优秀承办单位予以表彰。

    联 系 人:赵苹

    联系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培养处(办公楼240房间)

    邮政编码:100049 

    电    话:010-88256127

    传    真:010-88256234  

    电子信箱pinger1109@gucas.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暑期学校/夏令营项目申请书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