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属各单位(部门):

    2011年度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第二批资助13个项目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为保证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得资助的项目,应对项目策划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对调查内容、进度安排及经费预算做进一步的细化,并按照项目计划书的时间安排开展调查工作。

    二、项目结题后,将把优秀的社会调查报告推荐给相关的政府部门,以便于调研成果价值得以实现,为社会发展作力所能及的贡献。

    三、跨地区开展调查活动的,参加成员必须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在资助经费中列支。

    四、学生处将在2012年6月份对第二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各项目组应向学生处提交项目中期评估报告,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取得的初步成果,并同时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要求各项目组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合理设计调查问卷,所做调查样本量符合统计需求,访谈要有针对性与深度。评估报告需条理清晰、内容充实、数据可靠、分析深入,项目决算真实可信。

    五、自2011年12月22日起,核拨资助经费的60%。中期评估合格的项目,核拨资助经费剩余的40%。资助经费拨入各单位账户后,各有关单位负责该资助金的财务管理,保障专款专用,不得收取管理费。

    六、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的经费由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提供。按照基金会要求,社会调查专项的资助经费可用于开展社会调查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保险费等。经费管理程序如下:

    1. 获得资助的培养单位需提供:开户单位名称、开户行详细名称、开户账号,收到资助款后请开具发票。发票中的付款单位: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收费项目: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资金。

    2.项目结束后,向基金会提供由项目负责人、培养单位财务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后的《项目决算清单》;实际决算与预算不符时,需在《项目决算清单》备注中说明原因。

    3.为保证项目经费使用的科学、合理、有效,基金会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经费使用审核。

    4.具体要求如下:

    (1)城市间交通不支持火车卧铺和飞机。

    (2)住宿费标准不超过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不超过每人每天40元;杂费,每人每天不得超过20元,用于市内交通等支出,严格控制出租车费用支出。

    (3)用于购置纪念品(赠送被调查人)等的费用,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报销时提供明细。

    (4)所有开支,均需开具正式发票。无法开具发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及证明人的身份证号(证明人需按手印、签字确认)。

    联 系 人:王翠翠

    联系电话:010-88256075 

    E-Mail: wangcuicui@gucas.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社会调查资助专项2011年度第二批资助名单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