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基地、研究所:
2014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获奖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星学生社团”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社团名称 |
指导单位 |
CCD乐队 |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追梦话剧社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上述社团获得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资助的社团发展基金人民币5万元。
二、“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社团名称 |
指导单位 |
研究生会 |
昆明植物研究所 |
研究生会 |
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
光爱社 |
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
爱心志愿者服务社团 小洪山记者团 研究生篮球社 悦读会 民乐队 社团联合会 行空跆拳道俱乐部 研究生会 研究生会 天梦社 研究生会 羽毛球协会 “知微”研究生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 民族管弦乐队 科苑支教社 记者团 |
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武汉教育基地 南京土壤研究所 光电技术研究所 成都教育基地 长春应化所 电子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自动化研究所 国家天文台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动物研究所 微生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
上述社团获得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资助的社团发展基金人民币2万元。
三、社团发展基金的使用管理
社团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有意义、有影响力的精品社团活动,聘请社团指导教师,及其他用于支持社团发展的相关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发展基金的教育基地、研究所,请提交基金的使用预算方案表(详见附件1),且京外单位还要提供开户单位名称、开户行详细名称、开户账号(详见附件2),于9月20日前报至国科大学生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拨付经费。京区单位基金使用采用实报实销。
2.收到社团发展基金后请开具发票。发票中的付款单位: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收费项目:学生社团发展基金。
3.社团发展基金拨入各单位账户后,各有关单位负责该资助金的财务管理,保障专款专用,不得收取管理费。
4.使用基金的所有开支,均需开具正式发票。基金使用范围如交通费、指导费、餐费、复印费、制作费等均需提供明细。
5.社团发展基金使用完毕,须向基金会提供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由社团指导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后的《项目决算清单》。经费使用情况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开。
6.为保证经费使用的科学、合理、有效,基金会将在适当时间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社团,进行经费使用审核。
联 系 人:郑丽萍
联系方式:010-88256075
邮 箱:zhengliping@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