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英文名:Graduate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成立于1978年,是经国务院批准创办的第一所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现代化研究型高等院校,学位授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管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了我国的第一个理学博士、第一个工学博士、第一个女博士、第一个双学位博士。
  中国科学院拥有化学化工领域的研究所16个,分布在全国各地(如在京的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在上海的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在大连的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每年共招收研究生近千人。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办学方针,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与这16个研究所一起承担着全院研究生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的统一招生、统一管理与统一学位授予的职能,每学年开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100余门。
  为发挥中科院优质教育资源的社会责任,开阔本科生的知识视野和对前沿学科的了解,培养基于个性化的科研兴趣,中科院研究生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与学科群16个研究所一起,将于2011年7月在京举办中科院研究生院化学与化学工程优秀大学生2011年暑期学校。欢迎来自全国高校的本科生积极报名参加!

  一、暑期学校时间和学员人数:
  2011年7月23日-7月30日;面向全国高校接收100名左右优秀本科生。

  二、暑期学校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校内。

  三、暑期学校主要内容:
  聆听一流化学化工专家学者的报告,了解科学院各化学与化工研究所的招生情况与科研状况,与相关导师和研究生面对面沟通。将安排学员参观在京的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理化技术研究所与过程工程研究所等。

  四、参加暑期学校待遇:
  1.免费提供暑期学校期间在京的食宿和相关学习材料,为其中考评优秀的外地学员和家庭条件困难的农村籍学员提供双程路费(实报实销火车硬座);
  2.参加暑期学校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3.暑期学校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将有机会推荐给中国科学院各相关研究所及中科院研究生院相关学院作为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候选人,部分考评优异、且能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学员,将优先获得中科院研究生院的推免机会。 

  五、申请条件:
  1.化学、化工、材料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三年级在校学生(2012届毕业生)或部分往届生。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对相关科研工作有浓厚兴趣,并有较强的或潜在的研究能力。
  3.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或以上水平。

  六、材料提交及截止日期:
  1. 申请表见附件,或从http://chem2.gucas.ac.cn下载。
  2. 本科成绩单和专业排名证明(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3. 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奖状复印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各类证书复印件等)。
  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1年6月30日。
  申请人先将申请表电子版填好后,发邮件至:chem@gucas.ac.cn;纸质材料请寄至以下地址(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暑期学校”字样)。

  联 系 人:毛联霞老师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100049
  联系电话:010-88256125、88256093
  传  真:010-88256092

  七、附则
  1.2011年7月初拟接收的暑期学校学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http://chem2.gucas.ac.cn),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直接通知本人,届时未接到录取通知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2.暑期学校期间学生须严格保护自身安全,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保险凭证,否则不予报到;报到时还需与暑期学校承办单位签署安全协议。
  3. 报到时领取饭卡,统一在研究生院食堂就餐。饭卡还可用于学校澡堂付费洗澡。领取饭卡时学员需交押金30元,退卡时返还押金。
  4. 学生申请时提供的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若有不实信息,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将保留撤销学习资格和所颁发的证书、追缴所提供的各项资助的权利。

  附件: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校(化学化工主题)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