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基地、研究所:

    2014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获奖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星学生社团”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社团名称

指导单位

CCD乐队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追梦话剧社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上述社团获得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资助的社团发展基金人民币5万元。

    二、“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社团名称

指导单位

研究生会

昆明植物研究所

研究生会

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光爱社

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爱心志愿者服务社团

小洪山记者团

研究生篮球社

悦读会

民乐队

社团联合会

行空跆拳道俱乐部

研究生会

研究生会

天梦社

研究生会

羽毛球协会

“知微”研究生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

民族管弦乐队

             科苑支教社      

记者团

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武汉教育基地

南京土壤研究所

光电技术研究所

成都教育基地

长春应化所

电子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自动化研究所

国家天文台

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动物研究所

微生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上述社团获得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资助的社团发展基金人民币2万元。

    三、社团发展基金的使用管理

    社团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有意义、有影响力的精品社团活动,聘请社团指导教师,及其他用于支持社团发展的相关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发展基金的教育基地、研究所,请提交基金的使用预算方案表(详见附件1),且京外单位还要提供开户单位名称、开户行详细名称、开户账号(详见附件2),于9月20日前报至国科大学生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拨付经费。京区单位基金使用采用实报实销。

    2.收到社团发展基金后请开具发票。发票中的付款单位: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收费项目:学生社团发展基金。

    3.社团发展基金拨入各单位账户后,各有关单位负责该资助金的财务管理,保障专款专用,不得收取管理费。

    4.使用基金的所有开支,均需开具正式发票。基金使用范围如交通费、指导费、餐费、复印费、制作费等均需提供明细。

    5.社团发展基金使用完毕,须向基金会提供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由社团指导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后的《项目决算清单》。经费使用情况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开。

    6.为保证经费使用的科学、合理、有效,基金会将在适当时间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社团,进行经费使用审核。

    联 系 人:郑丽萍

    联系方式:010-88256075 

    邮  箱:zhengliping@ucas.ac.cn

 

附件:1.2014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社团经费预算表

      2、2014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社团发展基金收款账号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4年9月9日